德宏州2015年考试招聘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5/4/29 9:51:26 浏览 3099 次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及省、州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文件精神, 经德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德宏州关于公开考试招聘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40名中(傣)医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详见《德宏州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三、招聘对象 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以外,年龄在35周岁以内(即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的大中专毕业生,不受生源和户籍限制。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精神。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拟报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科、专业条件。 1、专业要求:中医、傣医、中医学、傣医学、中医临床、针灸推拿、针灸推拿学。(详见《德宏州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2、学历性质: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3、学历要求:中专及以上,中专学历必须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注:2014年通过执业助理考试的以成绩通知单为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2、公告发布以后办理离职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五、报名与报考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14日至15日。 (二)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到德宏州卫生局办公室报名(芒市勇罕街9号),联系人:钟海萍,电话:0692--2121111。 (三)报名费用: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只能选择1个岗位,不能多报或重报。 2、考生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白底免冠小1寸照片2张。 3、公开考试招聘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所设岗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 4、考生资格审核。考生资格由德宏州卫生局在考生递交报名表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岗位要求资格证、符合加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试进入体检考核的考生必须于7月31日前持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德宏州卫生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且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如不能提供证件原件的视为资格不合格。 5、报考人员需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体检考核时电话联系不上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按综合成绩得分最高者进入体检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一)笔试科目: 1、中医岗位考试科目:中医专业知识(中医综合知识、卫生法律法规)满分为100分。 2、傣医岗位考试科目:傣医专业知识(傣医知识、卫生法律法规)满分为100分。 (二)考试方法:进行专业知识笔试测试。考试由德宏州卫生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年5月22日 2、地点:德宏州卫生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692-2121111。 (六)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芒市,详见《准考证》。 七、体检 德宏州卫生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按报考本岗位的高分依次递补进入程序。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德宏州卫生信息网站、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即可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 (一)加分条件 1、考生中属德宏州五种世居少数民族(傣族、景颇族、傈僳族、阿昌族、德昂族)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 2、德宏州农村独生子女(由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提供证明)加照顾分3分,计入总分。 3、《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报考人员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至报名地点审核合格后,方能确定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二)岗位调剂聘用。本次考试,若出现空岗,考生可自愿按岗位专业需求报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聘用人员。若傣医岗位无报考人员,中医岗位考生可参加报名调剂。 (三)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少数民族考生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少数民族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程序的顺序为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景颇族、傣族、其他少数民族;属于同一民族的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的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程序;若学历仍相同,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同相关部门研究确定。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指定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十、纪律要求 考试招聘工作必须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对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该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德宏州卫生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钟海萍 联系电话:0692—2121111。 18088181181 附件: 1、[德宏州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中医、傣医)] 2、[德宏州关于公开考试招聘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特此公告 德宏州卫生局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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